世贸组织农业谈判有所突破———访农业部部长杜青林
12月13日至18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香港举行(以下简称“香港会议”),会议通过《部长宣言》后闭幕。农业部部长杜青林12月1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就香港会议的农业谈判进行了解读。
记者:杜部长,请您介绍一下香港会议的任务、目标、特点,您对香港会议农业谈判做何评价?
杜青林:香港会议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在农业和非农谈判模式、服务和发展等领域达成更多的共识和一致,为今后的谈判提供清晰的指导路线图。经过6天各方艰苦、艰难和艰辛的谈判,会议取得积极进展,在农业问题上有所突破,为实现建立一个市场导向的、公平的世界农产品贸易体系总体目标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概括起来,香港会议有以下特点:
第一,农业仍是谈判的核心议题。农业从乌拉圭回合开始才纳入多边贸易谈判体系,其政治、经济和社会敏感度高,备受绝大多数成员关注;在谈判的核心机制“绿屋会议”等多边、诸边和双边谈判中,农业几乎都是重点和难点;谈判会场内外,农业问题始终是争议的焦点和热点。多数成员,尤其是发展中成员明确提出,没有农业谈判的进展就不可能有整个多哈回合一揽子谈判的进展。因此,农业谈判始终是多哈回合谈判的关键,也是香港会议谈判的核心议题。
第二,目标和期望值定位适当。香港会议最初的目标是就农业和非农谈判模式达成一致。但在经历了2003年坎昆会议失败和今年7月“模式初稿”探索后的世界贸易组织及其成员,似乎更趋成熟和现实。到任不到三个月的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和主要谈判方在会议召开前的两个星期,一方面,邀请部长和高官展开密集磋商,尽量提前释放谈判可能失败的危机;另一方面,适当调整了会议的目标和期望值,即重点确定取消出口补贴的最后时日,积极争取形成“发展”一揽子意见,努力实现棉花“早期收获”,尽量多地在其他议题上达成一致,为下一步谈判制定清晰的路线图。从会议形成的《部长宣言》看,这些目标基本实现,因此,可以说香港会议基本是成功的。
第三,发展中成员利益集团力量进一步凸显。坎昆会议前后形成的20国协调组(G20)和33国协调组(G33),在经历了两年多的谈判,日臻成熟和强大,加上成型已久的非洲集团、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国家集团、最不发达国家集团和90国集团,改变了世界贸易组织谈判格局。会议期间,这些成员集团相互之间频繁沟通、通力合作,使长期以来发达国家主宰谈判的局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们通过发表共同宣言,求同存异,以维护发展中成员共同利益为大局,使发展中成员的普遍关注在《部长宣言》中得以体现。
第四,谈判的强度和密度大大超过坎昆会议。本次会议的承办方———中国香港、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和会议主席经验丰富、组织安排周全缜密,从大会开幕的第一天起每天安排至少一次部长级的“绿屋会议”,来自26个有代表性的成员部长每天都是挑灯夜战,6天时间共召开部长级会议达100多小时;白天主要谈判方相互之间的双边、诸边磋商频繁。这次会议的谈判强度大大超过以往会议,真正成为一个务实和追求成果的会议。
记者:我国就农业问题会前做了哪些准备?在谈判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杜青林:参会之前,农业部通过多种形式更为广泛系统地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研究形势和对策。其中包括在战略层、技术层和重点产品层多次召开学术研讨会,先后对500多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问卷调查、网上调查和农户家庭调查,以及组建联合研究力量对各谈判方的最新提案进行梳理分析,并对多种可能的谈判结果及其对我国的潜在影响进行模拟评估。同时农业部还会同商务部等11个部委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明确的与会方案和详细的工作计划,为圆满完成与会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会议期间,在农业谈判中代表团围绕既定目标,突出重点,讲究策略,积极参与,及时沟通,既有效地争取和维护了国家利益,又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中国虽为新成员,但成熟、负责任的大国风范已展现在成员面前。
一是与发展中成员携手并肩,进一步巩固我国依靠的基础。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是发展中成员谈判方G20和G33的核心成员。中国与发展中成员携手并肩,既巩固壮大了依靠力量,也为发挥作用提供了舞台。会议期间,我们参加了G20、G33各自单独召开的数次部长级会议和G20、G33与其他发展中成员联合召开的部长级会议;在“绿屋”等会议内外,利用各种场合,密切与一些国家部长的沟通、协调,巩固实现中方利益关切的重要支持力量。同时,加深了解并积极支持发展中成员利益主张,为实现广大发展中成员的共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扩大支持力量。为争取香港会议有实质性进展,代表团紧紧把握贸易谈判各方的立场特点,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谈判策略,积极探求各方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缩小分歧点,扩大共识点,寻求平衡点。例如,在发达成员取消出口补贴的最后期限问题上,欧盟与多数成员分歧很大,甚至不希望在《部长宣言》中提出具体时限,而多数成员希望明确在2010年。在各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中方建议在适当严格和明确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接受欧盟提出的2013年取消出口补贴意见,得到了印度、墨西哥等绿屋会议成员的赞成,同时,也为争取欧盟对中方关注的理解与支持打下了基础。
三是坚持新成员核心关注,最大化实现我国利益。新成员是中方核心利益关切。代表团瞄准推进贸易平衡,从促进贸易公平的共同目标出发,在谈判中利用各种场合、途径和方式,反复强调中方新成员的原则立场;及时恰当地提交了《部长宣言》修改提案,其中涉及中方新成员特殊关切的解决方式,也提出中方重点关注,包括明确发达成员取消出口补贴的最后期限等。
记者:香港会议取得了哪些成果,对我国有什么积极的意义?
杜青林:大家都知道,西雅图、坎昆会议都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无果而终。这次香港会议有全球近万名代表参加,其间示威游行不断,均未影响会议的正常有序进行,充分显示了香港特区政府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和香港市民的良好素质。会议的成功举办,有力地展示了香港国际大都市的形象,其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设施赢得了与会人员的广泛赞誉。
更重要的是通过香港会议,实现了我国农业谈判的既定目标,中方核心关注在大会最终文件———《部长宣言》中得到了较好体现。主要是:1.在出口竞争方面:《部长宣言》明确了所有出口补贴应在2013年底取消。这一成果有利于改善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也有助于提高我国农民收入。2.国内支持方面:发达国家将在今后实质性削减其扭曲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国内支持,而我国8.5%的微量允许免予减让承诺,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预留了较大的支持空间。3.市场准入方面:香港会议明确了发展中成员可以自主指定适当数量关系到粮食安全、农民生计与农村发展的产品为特殊产品,可以有比其他产品更大的灵活性。这为我国关系国计民生的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提供了一定的保护空间。4.新加入成员待遇:在香港会议上,中方要求对新成员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关注,这一主张终于得到了认可并正式写入《部长宣言》。中方还充分利用作为正式成员所拥有的权力参与制定规则,这有助于为今后的谈判争取较大的回旋余地和主动权。
记者:今后我国农业谈判和农业发展面临哪些挑战?
杜青林:未来一年内谈判仍将十分密集。根据《部长宣言》,不迟于4月30日完成模式谈判,不迟于7月31日提交减让表草案,到2006年年底结束多哈回合谈判。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需要在几乎关系所有成员切身利益的国内支持、关税削减的公式分层、削减幅度等核心问题、美国和欧盟等主要谈判方特别关注的“蓝箱”和“绿箱”纪律、其他形式出口补贴的取消时限、部分发达成员和绝大多数发展中成员关注的敏感产品和特殊产品的数量和待遇、包括中国在内的新成员特别关注的新成员具体待遇问题上达成一致,难度相当大,因而需要非常密集、高强度的谈判。
国内农业发展仍将面临挑战。从目前达成一致的条款看,对我国农业发展可能形成的挑战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由于我国农产品关税结构简单,约束与实施关税相同,绝大多数产品关税的实质性削减,必将使国内市场对外开放度进一步扩大;二是“蓝箱”、“绿箱”等国内支持政策使用纪律加严,使政策的选择受到很多规则的约束;三是其他成员降低关税、减少国内支持和取消出口补贴,在技术和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等方面非关税壁垒将会变本加厉,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对我国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等要求将会更高。
记者:我国如何应对这些挑战?
杜青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15年的谈判使我们在如何适应国际规则、调整国内产业政策和促进改革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近4年的谈判既赋予了我国规则制定的权利,又增加了我国履行承诺的义务以及如何确保中方利益关切不被侵蚀的难题。如何在认真全面总结谈判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参与新规则的制定,在以负责任的大国精神认真履行义务的同时,要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必须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要深入研究重大课题,精心策划明年谈判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方针政策,围绕“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农产品国际贸易新规则制定的需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重大课题研究。重点突出研究三大课题:一是新成员具体的特殊待遇的实现途径及谈判策略;二是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战略措施及布局;三是新规则下保护支持“三农”的重大举措。
在做好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要精心策划明年谈判工作。要及早制定谈判方案,明确谈判目标、实现途径和谈判策略;加强各部门之间、前后方之间、管理部门与科研等技术支撑部门之间的协调,通力配合;从长计议,进一步强化谈判能力建设,提高谈判能力、贸易促进能力、贸易救济能力、贸易政策研究能力。
进行“两反一保”,做好贸易救济工作。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我国一些过渡性措施将逐步取消。因此,在充分利用多边贸易体制规则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同时,要尽快建立起农产品贸易预警机制和产业损害调查程序,防止其他国家对我国进行农产品倾销,维护成员应有的权利,并建立起产业损害转移支付机制,确保我国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长远谋划,统筹国内农业支持和国际贸易政策。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可以说,这是在我国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背景下,党中央坚持城乡统筹的基本方略,准确把握“两个趋向”的科学论断,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对“三农”工作作出的战略决策。今后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既要考虑抓住国内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历史机遇,还要迎接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挑战,统筹国内农业支持和国际贸易政策,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不断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激发农村发展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