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访农业部部长杜青林
近年来,为解决好“三农”问题,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政策措施,广大农民从中得到了不少实惠。但是,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央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都把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农业部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牵头部门,担负着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职责。日前,《中国监察》杂志记者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农业部部长杜青林。该采访报道刊登在《中国监察》2005年第24期。
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部署,把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重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尤其是重视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两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扶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当记者问到近年来在维护农民利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时,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系统地介绍了有关情况。
杜青林部长首先列举了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比如决定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免农业税,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三项补贴政策;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在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农业科技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投入;出台了坚决保护耕地、加大农业投入、严格控制农资价格和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等四项保障措施。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农业部作为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牵头部门,担负着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职责。多年来,农业部门以维护农民利益,纠正和解决农民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杜青林部长从五个方面简要介绍了农业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
推动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使农民税费负担大为减轻。近年来,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方案,各地陆续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据统计,2004年全国农民直接负担的税费总额为581.7亿元,人均64.4元,分别比2000年下降了53.8%和54.4%。今年以来,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全部免除农业税,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民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切实抓好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加强执法监察,规范土地流转秩序,严格保护耕地,保护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其中包括三项工作:一项是普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确权到户。坚决纠正随意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的违规问题,规范了预留机动地和发包行为。另一项是规范土地流转,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种植和强迫流转承包地问题。第三项工作是纠正滥征乱占农村土地行为以及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和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村组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推进了征地补偿费的村务公开,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
整顿规范农资市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以打假扶优护农为重点,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和农资市场专项检查。以查处农资案件为突破口,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有效地打击了假冒伪劣农资,规范了农资市场,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大力促进做好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加快有关改革步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子女上学等实际问题,实施农民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农民外出务工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改善。
坚持为农民办实事,为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农业部从2002年开始,坚持每年为农民办若干件实事,2002年13件,2003年11件,2004年13件,2005年上半年已办5件,形成了年初承诺、年中督查、年底兑现的机制。
同时,农业部门努力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对农村中小学、农村用电、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费用等方面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在切实做好这些具体工作的基础上,各级农业部门还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落实,颁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开展土地承包仲裁试点。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需要,各地农业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规范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加强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一方面普遍健全完善了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加大了对农村财务的监管力度,规范了村级财务行为。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解决好维护和发展广大农民利益的问题。维护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最为重要的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在充分肯定维护农民利益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后,杜青林部长话锋一转,又严肃地指出:“我们要全面、客观地认识形势。维护农民利益是长期、艰巨的任务。虽然我们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地方问题还相当严重,维护农民利益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任务还十分艰巨。”他说,从当前的情况看,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损害农民的经济利益。比如,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过程中严重损害农民利益;涉农收费名目繁多,农民负担存在反弹隐忧;各种坑农害农案(事)件时有发生。二是损害农民的民主权利。比如,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民尤其是进城务工农民遭受歧视,不能享受公平待遇;农民对征地占地、补偿安置等本该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及参与基层管理的民主权利,缺乏有力的保障措施等。特别是在一些地方,还因损害农民利益,导致了一些群体性事件。我们对纠正损害农民利益工作的成效不能估计过高,对损害农民利益的严峻形势不能掉以轻心,对当前维护农民利益的艰巨任务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一定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杜青林部长分析说,在维护农民权益方面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配套改革滞后,政策落实不到位,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同时,一些部门和同志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忽视农民利益,进而与民争利。这些都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根本上说,要维护好农民利益,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护广大农民利益工作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首位,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努力做好维护和发展农民利益的各项工作。杜青林部长强调,当前,各级农业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落实好政策,使农民真正受益。近两年来,中央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制定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作为农业部门,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农民利益,就是要坚持农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并不断地研究新政策,提出新建议,来发展农民的利益。
深入推进改革。加快推进以税费改革为主的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等配套改革,以减轻农民负担。同时,要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农村金融体制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以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消除城乡壁垒,从根本上保护农民的利益。
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发挥法律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作用。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作用,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依法得到解决。
近年来,农业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在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中,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后,农业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继续发挥好职能作用,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各种问题。
杜青林部长说,近年来,农业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在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一是开展监督检查。农业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参与了业务部门组织的有关中央政策性补贴、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管理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土地二轮承包、土地流转、农资打假等大量的专项检查,做了大量组织协调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二是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近年来,纪检监察机构把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各地对违反政策规定挪用、截留中央转移支付,挪用、克扣中央政策性补贴,对农民工不合理收费,对加重农民负担等突出问题,切实加以纠正。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纠正了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农业投资项目中的违规问题,保证了有限的项目资金用在真正为农民办实事上。四是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的行风建设中,纪检监察部门发挥了牵头组织作用。五是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办了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事)件。
在谈到下一步的工作要求时,杜青林部长指出,农业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继续发挥好职能作用,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全面履行职责,督促落实政策。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第一位的职责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因此,农业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基本职责意识,把检查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作为第一位的职责切实抓好。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税费改革、维护农民权益、扶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等党的“三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围绕突出问题,抓好监督检查。今后一段时间,特别是今年下半年,农业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着重对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情况、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情况、侵害农民工权益情况、农村“一事一议”以及各地农资打假情况等五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对在土地承包中不按政策给农民承包地,强行收回、私自调整承包地,不搞二轮土地承包,以及“机动地”超标准等问题进行治理。对层层截留、克扣、挪用和不按标准兑现征地补偿费的行为一定要严肃处理。下半年,要重点对完善和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治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要对侵害农民工权益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治理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降低农民工外出打工就业的成本,保证他们的工资收入。同时要加强农村对“一事一议”的监管,确保所议之事符合大多数村民的意愿,确保议完之后的实施和结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案(事)件,要加大查处力度。
针对信访事项,开展督查督办。农业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并且要选择几个典型案例组织信访督查。农业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建立组织协调、沟通有序的交流机制,共同做好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
加强案件查处,严格执法执纪。要刹住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就必须使用纪律手段,加大查处违纪问题的力度。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农业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入到损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件中去,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侵吞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挪用克扣政策性补贴资金,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重点查处。尤其要取得省(区、市)纪委的支持,查处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推进政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要继续推进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的政风行风建设。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促进各级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依法行使职权。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法制观念、政策观念、群众观念,强化执政为民的意识。特别要教育基层干部,自觉约束和规范行政行为,严守纪律,依法办事,尊重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杜青林部长最后强调,维护农民利益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不仅要维护好农民利益,还要代表好、发展好农民利益。我们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化建设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