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人民论坛)
建达
春节将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近日,全国总工会提出:“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要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维权的“重中之重”。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消息。
据统计,我国的农民工有1亿多人。农民工与传统产业工人不同的是,他们缺乏必要的保障,合法权益经常被侵犯,生活上还有种种后顾之忧,表达自己的诉求又缺乏必要的渠道。因此,由工会代表农民工维权就显得十分必要。近年来,我国农民工群体中的工会组建工作进展迅速。去年,在京施工的1629家企业中,就有七成以上建立了工会。
但也不容否认,有些地方为农民工建立工会的速度依然比较缓慢,有的企业或单位甚至拖延建立工会。农民工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生产安全被忽视等现象仍然比较严重。面对维权机制缺失的现实,适时提出“有困难找工会”,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关心和爱护,也指明了现阶段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中国的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也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由工会出面为农民工维权,不仅符合我国的法律,也符合社会实际。
让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有的人还不是十分习惯。他们说,农民工就是农民,建什么工会?这是一种糊涂认识。早在2003年的中国工会十四大报告上,就明确宣布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新成员。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工理所当然要建立自己的工会组织,工会理所当然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因此,凡有农民工的地方,就应该有相应的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必须依法组建工会。这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而是企业及其所有者、管理者守法不守法的问题。
“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工会积极出面为农民工筑造维权之“家”,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工会对于农民工权益的积极维护,是对农民工参加城市建设所做贡献的认可,是工农融合的可贵开始,也是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建设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成为城市财富的创造者,但在生活中却由于缺乏保障而成为“城市边缘人”,面对恶意欠薪、意外工伤、生活待遇恶劣等问题,农民工往往投诉无门、孤立无援。由工会出面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实际上是开拓了一条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正义的渠道,通过对各种劳动关系和利益的公平处置,能有效保证城市化进程的稳步健康发展。
“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也给广大工会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工会工作者只有了解农民工的实际,体恤农民工的困难,心怀帮助农民工的真情,才能不让农民工的希望落空。而这一切,都需要工会工作者脚踏实地地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送温暖、解困难,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农民工的心里。另一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也应该大力支持工会的工作,为工会维权提供切实的保障,让工会维权一路畅通。
《人民日报》 (2006年01月19日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