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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扩大基层民主促进新农村建设

时间:2009-12-08 来源:  作者:

  新华社武汉2月27日电 (记者袁志国)27日,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座谈会暨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命名表彰大会在武汉召开,会议提出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要不断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不断深化管理民主,促进新农村各项目标任务的逐步实现。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对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调动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有效措施。

  何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全局出发,紧紧围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新农村建设任务,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把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和各项活动中。要把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其他工作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三级联创”活动相结合,与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相结合,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共同研究,相互促进。

  何勇强调,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从农民最关心的事情着眼,从农民最急迫的事情入手,从最能见成效的事情做起,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不定超越现实的目标,不搞劳民伤财的工程,集中力量解决农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把村务是否公开、决策是否民主、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有效作为检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把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新农村建设让农民受益。同时,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教育广大农民群众遵纪守法,引导农民确实增强法制意识,有序参与民主实践,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逐步提高整体素质,努力培育造就新型农民。

  据了解,目前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政策知识进一步普及,制度建设深入发展,示范活动有序进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组长、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说,当前要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务公开除坚持公开已有的内容,还要把建设新农村中各级财政到村到户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和项目等,及时纳入村务公开范畴;同时,要通过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增强村务公开管理的推进力量、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综合素质等措施,确保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新农村提供重要保障。

  会上,31个示范单位联合向全国2800多个农村县(市、区、旗)发出倡议,号召这些县级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人民日报》 (2006年02月28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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