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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就《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答记者问

时间:2009-12-08 来源:  作者:

  李健华局长:刚才范小建副部长介绍了《纲要》编制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我部贯彻实施的总体部署,下面请唐启升院士和陈毅德副局长就具体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提问之前请报新闻机构名称,另外每人请只提一个问题,现在请记者提问。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施韶宇:《纲要》中指出,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已严重衰退。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感觉到市场上水产品越来越丰富,过去老百姓吃不着、看不到的品种现在都有了。这是不是有些矛盾?

  陈毅德:这个问题我想从三个层面回答。

  首先,关于资源衰退到什么程度,确实已相当严重,很难在短时间内一一描述。这里我举两个例子:一是长江流域的捕捞产量,解放初期每年的捕捞量有四五十万吨,现在只能维持10万吨左右;二是我国四大海域一些著名的渔汛(东海带鱼冬汛、小黄鱼春汛等)已不复存在,渔获物的营养水平也逐年下降,低龄化、小型化和低值化现象加剧。民间有一种说法,过去带鱼像扁担,现在带鱼像筷子。

  其次,市场上的水产品确实越来越丰富,因为我国水产品的产量一直保持平稳增长,从1990年起就一直居世界首位,2005年达到5100万吨。新增的产量主要来自于水产养殖,养殖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已由1980年的32%提高到现在的67%。我国是目前世界上主要渔业国家中唯一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的国家。另外,远洋渔业的发展也为我国市场上补充了丰富的水产品种。

  第三,我要特别强调一点,虽然我国水产养殖业发展较快,但我们养殖的苗种或亲鱼80%来自于天然水域。随着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衰退,水产养殖业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渔业可持续发展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人民日报》记者顾仲阳:近年来不断发生大的水域污染事件,比如去年发生的松花江污染事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水域污染会对渔业生产、水生生物资源的生存和水产品的质量造成较大影响。请问,今后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水产品消费安全?

  陈毅德:目前,我国水域生态环境确实不容乐观。据近年来我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目前我国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每年发生的渔业污染事故有上千次,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亿。不仅污染了环境,而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构成了威胁。

  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我部和各地采取了很多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建立的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对各海区和主要流域的重点渔业水域常年进行监测。发生水域污染事故后,会根据检测结果及时采取禁捕等措施,确保出现问题的水产品不上市。三是强化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近年来,国家加快了水产养殖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目前,全国已建成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39个,国家级病害防治、环境监测、质量检验“三合一”中心39个,地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10个,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139个,水产养殖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同时,积极推广健康水产养殖技术,进一步加强了以养殖证为基础的水产苗种、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渔药等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强化了养殖过程中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管理措施的落实,提高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实施了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进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出口产品原料生产场(船)、加工企业全面建立“五项”制度,从源头控制危及水产品质量的不利因素。积极探索建立水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制度和模式,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长效和全程管理机制。一些城市已建立了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水产品的质量基本上是有保障的,是安全的。2002年以来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为95%以上。我国水产品出口多年快速增长,能够通过欧盟、美国、日本的检测关,去年水品出口额达到78.9亿美元,增长13%。国内消费者对水产品食用还是比较放心的,去年水产品成交量上升了9%。这些情况能够充分说明问题。

  《中国日报》记者姜竹青:由于水生生物与人类活动相对隔离,很多人不了解水生生物种类和濒危程度,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唐启升院士:水生生态系统与陆生生态系统共同构成了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生物支撑系统。但是水生生物及其生存的环境比陆地复杂得多,不易为大家所了解,由此增加了保护的难度。这与我们对水生生物的认识有很直接的关系,我们缺乏对水生生物特殊性的认识。水生生物有它特有的特点:第一个是它的再生性,有繁殖能力,需要有特殊的繁殖环境;第二个是多样性;有很强烈的生态多样性,分布有其多样性。第三个是移动迁移性强,具有季节性和洄游性变化,随着季节的变化调整其生活习性;第四个是波动性,由于前几个特性的原因,很容易受环境影响,环境变化大,它们的数量也就随之发生变化。这是一般的特性。相对于陆地的生物,还有两个特殊的特性,一是水生生物具有隐蔽性,很容易受到损害;二是共享性。由于这些原因,我们有意无意地会对他们造成伤害,这给我们的管理工作带来难度。

  目前,我国水生生物资源整体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资源严重衰退,种质急剧退化和遗传基因丧失。目前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数量是92种,2000年专家评估认为需要保护的水生野生生物种类有169个。一些重要的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物种已濒临绝迹,比如白鳍豚、白鲟是我国特有的,现在已不足100头了,如果不加强保护,子孙后代可能就看不到了。

  保护好水生生物意义十分重大。每一个物种在生态系统中都占有各自特定的地位,与生态系统中的其他生物和非生物互为依赖,共同维持生态平衡。随着一个物种的消失,将导致若干物种的灭绝,直至造成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改变。任何一个物种或基因一旦从地球上消失,是不能用任何方法再创造出来的。

  虽然目前国家制定了许多资源养护制度,加大了增殖放流力度,建立了200多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但这还远远不够。建议:第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大科普宣传,创新宣传模式,提高人们对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认识。去年的“中华鲟进京”宣传活动就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第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准则。第三,加强保护设施建设,保证生物物种资源的繁衍及其生境的保护。第四,加强科学研究,探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有效途径。第五,倡导健康、文明的饮食观念,自觉拒食受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农民日报》记者王泽农:《纲要》提出要处理好资源养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同时也提出大量压减渔船的目标,在目前农村劳动力过剩的背景下,怎么样能够保证渔船减下来、渔民转移出去,怎么样实现渔民增收,使渔民的生存发展有保障?

  陈毅德:考虑到我国渔民多、渔船多的基本国情,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以及促进渔民增收,保持渔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这些因素,《纲要》的制定和实施确定了六项基本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

  近年来,我们立足资源养护,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实施了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长江禁渔期制度,涉及12万艘渔船、100多万渔民,由于宣传到位,管理到位,各级政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既保护了资源,又保护了渔民的长远利益,得到了广大渔民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从2002年开始,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国开始对海洋渔业进行重大战略性调整,在沿海各地全面启动和实施了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程。在尊重渔民意愿的基础上,2002年至2005年中央财政共安排9.9亿元用于减船补助、技能培训,安置转产转业渔民,拓宽就业渠道,报废拆解渔船。广东、山东、浙江等省也投入了相应的配套资金。几年时间共报废拆解渔船1.5万艘、转产转业渔民约8万人。实施中,一是按照渔民自愿的原则,对减下来报废的渔船按一定标准适当补助;二是通过项目示范、技能培训,引导渔民从事养殖、加工、运输、休闲、服务等行业;三是开展增殖放流,补充资源,为渔民增收创造条件。

  新华社记者陈玉明:《纲要》的实施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提出要“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但是《纲要》没有提到资金预算,估计资金投入不是一个小数目,将来能不能落实到位?

  陈毅德:水生生物养护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的投入十分重要。过去,相对陆生生态系统,政府和社会对水生生态系统建设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这一块的投入是比较薄弱的。这几年,公共财政及有关部门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使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随着《纲要》的发布实施,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的投入必然会大量增加,我们将整合相关资源,统筹使用好这块资金。

  当然,对于保护水域生态系统和养护水生生物资源这样一项宏大的工程来说,光靠公共财政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广开资金投入渠道,积极改革和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投入、银行贷款、企业资金、个人捐助、国外投资、国际援助等多元化投入机制。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开发利用者应依法交纳资源增殖保护费用,专项用于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对资源及生态造成损害的,应进行赔偿或补偿,并采取必要的修复措施。

  《法制日报》记者蔡岩虹:《纲要》中提到,对水利水电、围垦、海洋海岸工程、海洋倾废区等建设工程,应征求渔业部门的意见。那么以往这些工程建设是否征求了渔业部门意见,这些工程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有哪些负面影响?

  陈毅德:各项工程建设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必要的,但如果处理不好,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将十分严重。首先可能破坏江河湖泊的生态系统,打破水域生态系统的平衡。其次对一些生物物种的打击可能是毁灭性的。保护水生生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要保护它们的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比如某个物种它每年要到河流的上游去产卵,然后回到下游生长,现在建几条大坝将上下游截断,它的生长繁殖规律就被打乱了,能否继续生存下去就面临考验。

  过去国家一些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如三峡工程、金沙江一期工程等,上马之前还是充分征求了渔业部门的意见,对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采取了一些保护和补偿措施。但确实有一些地方建设工程没有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因素,付出了代价,留下了隐患,渔业部门和广大渔民也为此做出了牺牲和贡献。随着《纲要》的实施,我们渔业主管部门将切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职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我们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作好相关建设工程的环境评估等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资源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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