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
作者:马芒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与要求,同时强调“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但在我国一些地方,重城市发展,而轻农村发展的现象较为严重,这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不利于“五个统筹”的落实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毫无疑问,城市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城市化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过程,但城市化不应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而是打破城乡传统的二元结构,消灭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使城乡呈现一体化的协调发展的趋势,这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
城乡一体化是新农村建设与人口合理分布的最佳模式
所谓城乡一体化是指在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城市、小城镇、农村之间的本质差别逐渐消失,最终融为一体的状态与过程。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必须引导农村人口有序流动与迁移,使其在农村合理分布,由此形成农村建设在空间结构布局上的理想模式一是农村工业由分散无序的布局向科学规划和设置的农村工业区集中。这不仅可以节约耕地,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与农村工业现代化的发展,而且有利于打破农村区域间的“壁垒”,增强城乡之间的经济合作,同时还有利于城乡环境资源的利用与保护。二是城镇建设的都市化。以区域性大城市为中心,以中等城市为桥梁,以乡村小城镇为基础,形成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城乡都市圈。农村小城镇普遍按照工业区、商业服务娱乐区、文化教育卫生区、农田耕作区、生活居住区进行统一规划建设。三是县域城乡体系和人口规模合理布局。科学合理的城乡体系规划和人口有序流动与合理分布改变了城镇建设自发、分散的方式和人口流动、村落布局的无序状态,不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使县域城乡体系和人口与经济规模布局日趋合理,城镇集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生态系统运行更加和谐。
农村走向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是农村的城镇化,而农村的城镇化又依赖于小城镇的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为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指明了方向:“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更加明确提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农村社区的中心,是连接城市与乡村的纽带和桥梁,对农村社会经济有很大的影响力,具体表现在它不仅可以为控制大城市规模创造条件和吸收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人口流动对城市的压力,而且可以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活跃,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分割的状况,以及提高农村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同时,为农村逐步走向城乡一体化提供物质和精神的保证。因此可以说,发展小城镇,加速农村城镇化,对于工农结合、城乡结合,合理分布城乡人口,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改变城乡分割或对立状态,最后实现城乡一体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村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与优化人口分布的微观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孤立的,而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转变农村居民传统落后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行为方式,而且要求农民树立正确的现代化意识,具备现代人的素质;不仅需要转换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改变不合理的经济和产业结构,而且要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中,尤其要重视村落这一农村社区最基层单位的建设。尽管在社区功能和生活方式上,农村社区受到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影响,其功能有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农村、农业、农民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传统社会模式与封闭的生活方式开始发生变化,但以农业生产为基本功能的本质没有变。无论农村工业化发展到怎样的水平,都不能代替农村为城市服务的农业功能。农业依然是农村居民生存与发展的一条主要道路,他们的生活、居住受劳动条件的影响,形成以分立户居,一家一户分居为主的方式。农民大部时间用于户外生活和劳动上,可以说,农民的生产、生活等重要活动几乎都是在一个个具体的自然村落进行的,农村村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与优化人口分布的微观基础。
我国340多万个自然村落作为农村最小的社会单元,容纳了我国60%以上的居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生活于自然村的农民从农业部门转移到非农部门,从乡村转移到城镇的趋势逐渐明显。但以目前我国城镇化39%的发展程度和未来的2020年城镇化可能达到的50%的水平,我国八亿多农民也不可能都集中到城市,农村广阔的土地仍然是我国人口分布最主要的区域。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以及人口的合理分布都离不开村落的建设。建设好自然村,不仅为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而且也改变了农民生活的自然环境,为合理分布农村人口提供了现实的地域结构。村落建设对于改造以血缘和地缘为主要群体关系的农村传统的社会关系也有直接的作用。因为村落里的邻里关系是建立在一定的村落区位结构之上的,改变村落的微观区位结构,有助于打破传统的生产关系,使农村社区的社会关系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规划和重组。为此,我们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根据不同的区域地理环境、经济结构状况和人口分布格局,可以将一些经济落后、布局分散、交通闭塞,以及自然环境恶劣的自然村合并,统一规划、设计,建立一个新的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农村村落社区类型,使若干分散、独立的传统小村落融合为较大地域范围,这样重新组合的新的村落社区不仅优化了农村的资源配置,包括优化人力资源、节约土地资源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而且成为人口分布合理、社会关系融洽、经济活动集中、自然条件优越的微观区位结构。
村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村建设虽然要依赖于小城镇社区的中心作用,但也不能忽视农村中最普遍、最基层的社区单位——村落的建设。村落建设好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农村人口的合理分布才会有良好的区位结构,农民生存与发展的支持系统就有坚实的微观基础。由此,必然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稳步发展,最终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
农村人口逐步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集聚是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
我国未来城乡一体化的理想模式,应该是根据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坚持“工农结合,城乡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指导思想,在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同时,应把积极发展和建设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放在突出的位置,使这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不仅成为吸纳和集聚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最适宜的地域空间和农村工业发展的中心,而且成为农村经济、政治、商业、文化、教育和服务的中心,同时成为城乡连接的纽带。通过这种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的整合和辐射功能,带动周围的乡村,统一组织经济和社会活动,逐步实现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根本转变,形成以乡镇为依托的社会经济连锁社区,走农业产业化和企业集团化的道路。它的意义在于通过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形成的“聚集效应”与“扩散效应”,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把外部经济内部化,包括通过市场引力作用,使农村社区各类生产要素和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集聚,尤其使这些城镇企业成为一种农村劳动力的“蓄水库”,既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又防止人口盲目流往大城市或特大城市,而是走阶梯式的城市化道路,即随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水平的提高,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最后踏上向大城市、特大城市转移的道路,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周边地区进行技术、资本和产业的扩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科技教育发展和人才开发,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城乡人口、资源各种生产要素在区域内的重新合理整合,形成巨大的合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发展,以加速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最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