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被征农民就业可培训养老靠社保
强制入保自由选档 南京靠制度切实保障失地农民
保障被征地农民关键在制度。江苏省南京市为被征地农民设计了一套介于城保与农保之间、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与以往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落差不大的、有利于征地成本控制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办法》实施两年来,社会上反映良好。据介绍,南京市的《办法》具有五个特征:一是政府主导,财政兜底。明确土地补偿费的70%用于基本生活保障,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基本生活保障,当基本生活保障基金不够使用时,政府承担最终的托底责任。二是强制入保、自由选档。将被征地农民全覆盖地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由被征地农民根据自身要求和经济状况选择具体的参保档次。三是眼前生活与今后养老相结合。在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未来养老问题的同时,针对各个年龄段人员目前生活、就业等状况,给予不同生活补助费。对中青年农民从政策上鼓励和帮助其实行就业,提高保障层次和水平;为中老年农民提供长期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四是基本保障与促进就业相结合。解决被征地农民问题,基本生活保障是基础,促进就业是根本。征地保障办法将适龄劳动人员纳入城镇就业管理服务范围,按照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其“失土不失保”、“失土不失业”。五是设置了与城保政策的衔接通道。对符合参加城保条件的或已参加城保的被征地人员,从政策上引导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等各项保险,提高保障层次和保障水平。
雨花台区王兰英老人在《办法》实施后享受到了甜头。她说,一开始,她对《办法》十分抵触,后来,工作人员为她算了一笔账:原来的征地补偿办法发放的4万元安置补助费只相当于12年9个月的保障金水平,但是现在不但每月可领取保障金260元,而且保障金的标准还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调高。为此,老人非常高兴:“我现在不仅减轻了子女们的赡养负担,还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每月领取养老金了,政府为我们考虑的真周到啊!”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并确保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办法》在制度设计上,还将16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分为三类:男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45周岁为一类;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为二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为三类。
对于一类的人员,他们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发放《就业登记证》,凭《就业登记证》享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被征地农民,发给《再就业优惠证》,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享受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以及每年一次的免费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通过架设制度间的桥梁,引导中青年农民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让被征地农民在基本生活保障托底的情况下,向更高层次的保障过渡。目前,南京市已有104名被征地农民用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资金转缴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对于二类的被征地农民,他们确定了先实施保障再促进就业的思路。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就业难度,《办法》中明确规定,对其发放不超过10年的生活补助费,现月发放标准为160元/人,让其在无法实现就业的情况仍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待达到养老年龄段后再按月领取保障金。对于三类的被征地农民,他们对其直接发放保障金,并确定保障金的标准不低于城市低保水平。截至2006年4月,全市共有1.98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其中纳入基本生活保障1.2万名,纳入农村养老保险0.78万名。
记者还发现,《办法》中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同时,市政府还从土地出让金等有偿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并规定基本生活保障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同级财政解决。截至去年底,市政府已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2511万元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
南京,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制度上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存权、就业权、保障权。
浙江:土地征到哪保障跟到哪
本报讯浙江省覆盖全省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基本建立。目前,全省有201.18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其中有169.08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有76.08万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养老金。同时,已筹集保障资金210.13亿元。
浙江各地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确立了以基本生活保障为主的三种方式:一般先实行基本生活保障,也实行基本生活保障与社会保险相结合的办法。少数地方有条件的,还直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采取政府、集体和个人“三个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其中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承担70%,从土地补偿费、征地安置补助费中列支和抵交。同时,按比例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风险准备金,确保制度长期稳定运行。湖州市在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对2003年以前的3万多名被征地农民实行了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妥善解决了新老人员相关政策的衔接问题。绍兴县做到“土地征到哪里,保障落实到哪里”,“征地、补偿、保障”同步推进,不仅对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及时办理参保,而且基本解决了制度建立以前的被征地农民的保障问题。近年来,杭州、宁波、湖州、金华、衢州、台州等地先后调整了缴费标准和提高了待遇享受水平。
据悉,今年浙江省将通过行政立法,制定出台《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努力把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推上新的台阶。
淄博:上月地被征这月领养老金
本报讯前不久,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发放仪式上,首次从劳动保障部门领到养老金存折的马尚镇石村一位村民乐呵呵地说:“我失地仅仅一个月的时间,每个月200元的养老金已经领到手了,这是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怀啊!”。
据了解,该市首批领取养老金的农民达4500名。目前,仅列入淄博新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就有32个村,参保对象近3万人,村集体和参保人缴费8.4亿元。适龄人员领取标准大都选择了月领取210元的档次。
农民失去土地,想的最多的是今后的生活保障问题。为此,淄博市委、市政府把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列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实事来抓,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和办法,保障这项工作的开展。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创新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积极推广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无死角”的工作思路,较好地解决了被征地农民无地养老的问题。
头条评点:要为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着想
随着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被征地农民队伍越来越庞大。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这是全社会的共识,也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所在。
正如劳动保障部的一位领导在一个专题视频会上所强调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既然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各地就应当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这里刊登的一组消息,为大家提供了借鉴经验。
希望大家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为原则,以新的被征地农民为重点人群,就业培训以中青年为重点、社会保障以难就业的大龄和老龄人群为重点,积极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