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强化五项措施确保阳光工程有效实施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岳阳市以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切入点,为确保培训转移质量,今年主要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将阳光工程作为实事承办。纳入了市政府要办的10件实事之一,由市政府实事办对县市区政府和直接责任单位年终进行考核,作为评先评优、奖优罚劣的依据,凡考核出现问题的,责任人将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不合格等级。
二是抓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到位。今年岳阳市级已经将阳光工程配套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已初步安排配套和工作经费共计120万元,同时督促项目县(市)区政府将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从目前情况看,今年县市区已初步安排阳光工程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75万元 。
三是抓宣传促工作落实到位。围绕新农村建设,在全市开展宣传车进村,培训基地入组,招生人员入户的方式进行宣传,组织市、县两级阳光办和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自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志愿者行动,在全市继续开展以加大宣传、开展常年招生为主的阳光工程服务进村活动,通过确定招生联络负责人、做固定的宣传栏、召开农民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阳光工程政策宣传,探索“阳光工程”项目实施的新路子,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具体做法上,做到“四个一”,即:要求每个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负责在乡、镇新做好一个固定的宣传栏,到村召开一次座谈会,下组做好一次调查,新农村示范村固定好一个招生联络员。以此带动的阳光工程在全市新一轮的宣传态势。
四是开展资金管理年活动。开展回头看活动,下发了核查通知,与市财政局联合对2006年阳光工程培训配套资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将2007年作为阳光工程资金管理年,对2007年阳光工程配套补助资金严格按省阳光办、省财政厅管理办法要求,做到严格执行资金报帐制度,禁止将资金先行切块拨付到有关部门。财政资金补助一律实行先减免后补贴。严格实行代金券制度。
五是做到上好一节课、把住头道关。对纳入阳光工程补助的培训班,每期开学时,由县(市)区阳光工程办邀请县财政等部门共同参加。目前,项目县市区阳光工程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和县财政局主管领导能及时到培训班授好了第一堂课,并十分注重讲课质量,做到“查、看、讲”相结合即:查学员身份、清点学员人数;看基地招生公告、培训师资、课程安排、就业合同;讲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政策和目的,讲培训代金券的使用。通过上好第一节课,要求学员做阳光工程政策的明白人,要求学员通过阳光工程的培训做一个职业技能的专业人,要求学员通过阳光工程的培训转移,做自尊、自爱、自强的阳光工程受益者,要求学员通过阳光工程的培训转移就业后,做阳光工程义务宣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