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民工培训有了资金保证
作者:马建敏
继在全国率先出台解决群众住房、看病、上学问题的三个政府文件之后--河北省再推新举力解民生问题
新出台的三个省政府《意见》,在推进就业再就业,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加强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市场监管方面有诸多新政策、硬指标 困难家庭子女上技校可获资助并推荐就业
日前,省政府出台《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全省上下要形成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合力,确保“十一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225万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以上;转移农业劳动力25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意见》要求,要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各级政府要支持技工院校扩大规模、拓展功能。加大对技工院校的财政投入,在使用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时,技工院校与其他职业教育院校享受同等待遇;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用于职业教育的资金,按照办学规模确定分配比例,用于技工院校。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技师学院,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同等对待,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所从事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实施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每年筛选一批具备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采取企业与技师学院联合等形式进行定向培训,使其成为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技师。各地用于农民工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当地就业再就业资金的5%。
《意见》还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以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为重点,建立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为重点,每年选择一批家庭,资助每户一名符合条件的子女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推荐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困一户。省每年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市、县根据省确定的资助人数按省补助资金1∶1配套,全省统一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