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汀阳光工程人均月收入800元
作者:邱春智
截止9月18日,著名革命老区长汀县已完成阳光工程培训2514人,转移2514人,转移率达100%,超额完成2008年2500名的阳光工程转移培训任务。
长汀县阳光办针对今年任务较重的情况,加大转移培训力度。年初,阳光办组织17家培训机构参加2月2日和2月12日两场春季劳务供需见面会,发放宣传年画、资料3000多份,广泛宣传阳光工程政策,传递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激发农民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热情。在此基础上,阳光办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优胜劣汰的方式优化培训基地。今年保留了2007年的培训学校10所,淘汰3所,新增7所,目前该县有17所培训学校(中心),培训场所24970平方米,教师有150人,实训基地有17个。尤其在实施培训过程中,该县贴近企业、农村和农民实际,开展多种多样的灵活办班方式,畅通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提高了就地转移就业率。一是校企联办抓培训。密切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学员结业后直接就能上岗,满足企业要求,提高了培训就地转移率。二是到各乡(镇)巡回办班。培训学校把培训设备以“大篷车”的形式搬到乡(镇)、村,把技能培训班办到农民家门口。既方便了农民,又节约了培训成本。三是创新“学校+公司+农民”培训模式,促进村企联盟。县阳光办引导联盟村与企业结成优势互补的互助对子,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组织联盟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定向为企业输送合格的员工。目前,长汀县已有36家企业与62个村建立了劳动力定向转移联盟关系,与企业结对子的村,96%的富余劳动力经阳光工程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
长汀的阳光工程实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目前从跟踪反馈情况来看,经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就业的农民,平均月工资在800元以上,许多贫困家庭从此走上脱贫致富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