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隆县出台生态和扶贫移民保障新政策
一是合理补助标准。从2008年起一般农户、相对贫困户、绝对贫困户的住房补助按每户补助10000元、12000元、15000元的标准发放,其余资金用于集中安置点的通路、通电、通水等搬迁户生产生活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整合资金。梳理整合相关资金,着力抓好安置区的住房、公路、农田、人饮、社会事业等工程建设,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生态和扶贫移民搬迁和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三是完善政策措施。确保人均拥有不低于0.5亩的基本口粮田,实行无土安置,对搬迁群众新建房用地免收一切费用,力争每户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允许搬迁群众与土地撂荒农户,签订土地、山林转包或出租协议。四是建立健全公示监督制度。利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形式,将生态和扶贫移民政策、各类投资及补助资金构成、拟安置地基本情况、搬迁工程建设、搬迁对象条件、搬迁资金使用等相关内容,进行公告公示。(来源: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