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轨迹及政策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之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劳动力资源和人力资本配置的主要内容,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思路和重要措施之一。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业、从农村向城市转移,是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普遍规律,也是多数国家解决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分析浙江省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轨迹,结合人均GDP5000
美元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就业结构的规律性变化,提出浙江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路径选择、制度保障和政策建议。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轨迹
(一)国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一般规律和主要经验
1.配第-克拉克定律。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研究发现,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于产业结构的不同,因为产业间的收入是有差异的。柯林.克拉克进一步提出: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劳动力在三次产业间渐次转移,第一产业就业人员逐步减少,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不断增加。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趋势与产业结构的变动方向一致。在人均GDP5000-10000美元阶段,第一产业从业从员的比重将降到20%以下甚至低于10%;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在30%上下保持相对稳定,而第三产业成为主导,就业贡献和经济贡献都超过50%。
2.刘易斯的二元结构劳动力转移模型。美国经济学者刘易斯提出,一国经济可以主要分为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在传统单一的农业经济向二元结构演化过程中,农村的土地和资本都有限,劳动吸收能力低,因此农村存在着无限丰富的剩余劳动力。现代工业资本积累引起了工业部门的扩张,带来工业部门劳动就业需求量的扩大,从而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转移,直到吸收完毕。伴随着工业部门的逐渐壮大,二元经济结构逐渐过渡到稳定增长的工业化发达经济。
美国经济学者托达罗1970年发表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决策和就业概率--劳动力流动模型》指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取决于在城市里取得较高收入的概率和对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失业者风险的权衡。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结构和户籍管理形成较大的城乡差距,导致农村人口涌入城市。
3.日本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做法。首先是合作化。条块结合,通过以村为单位的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发展农村金融资本和商业资本、承接国家对农业的反哺和保护。组织农民自己占领农村所有领域,通过农工商结合富裕起来。借助法律的帮助,达到100%的农民加入率。其次是农村工业化。通过农民外出打工、农村家庭工业、农民在乡务工、农村人口离村就职途径,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由以农业为主的单一经济结构向以工业为主、农工商结合的复合经济结构转变。1950-1980年,日本农民的兼业率从51.2%提高到86.5%,农外收入比重从31.7%上升到78.9%。日本农民基本改善了生活,达到了城市工人收入水平,这是日本农村工业化完成的标志。第三,从创造就业机会为主向提升就业能力为主转变。21世纪以来,日本政府重点针对青年人导入实务-教育连接型实践训练系统,实施青年人就职基础能力援助事业计划(Youth Employability Support Program,简称YES计划,基本框架是由政府主导,与产业界、学办共同制订职业技能标准,针对个人设计职业生涯规划,引导青年人接受专业技能资格培训;最后,保证青年人通过专业资格认定考试,以便顺利进入劳动力市场就业);针对老龄者就业支援,制定实施《雇用-能力开发机构法》;针对非全日制劳动者及妇女阶层,实施非全日制劳动者补助金制度,由政府补助给企业雇主,以便企业对非全日制劳动者实行与全日制劳动者相同的教育、培训和待遇。
(二)浙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轨迹
发展过程中剩余资本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力资本从农业向非农产业就业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乡村有限的工作机会和教育、运输、通讯发展有关。
1.工业化进程中农业常住人口劳动力总量减少。工业化是一个传统农业社会演变为现代工业社会的过程。工业化的发展推动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并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根据普查结果分析,1991-2006年,浙江农村常住人口劳动力总量呈稳中略降趋势,年均减少0.2%。同期,浙江省农业劳动力总量逐年下降,共减少863.7万人。农村农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的比重明显下降,从65.1%逐年下降到24.1%。工业化进程中农业部门的相对重要性逐渐降低。
2.劳动边际收益率引导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产业转移。收入差距和就业机会是劳动力和人力资本流动的外部动力。农村劳动者流入非农产业的损失或机会成本很小甚至为零,刺激了农村劳动者到非农产业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工业部门从高劳动生产率和低工资支付中获益,不断地扩大工业部门以吸收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1991-2006年,浙江省第二产业工人增加了615.5万人,从事工业的农村劳动力比重从18.2%逐年提高到46.2%。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和村办工业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平台之一,但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的乡镇企业和村办工业进入体制转型期,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总量逐年减少。而农村个体工业稳步发展,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渠道。
3.城市化拓展了农村劳动力在第三产业的就业空间。第三产业发展程度不仅标志一国经济发达的水平,还是平衡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带来的剩余劳动力的最重要的经济空间。第三产业就业机会的扩张与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如上图所示,2000年以来,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度明显加快,这主要得益于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着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2002-2007年,浙江省城市化率由51.9%提高到57.2%,城市和中心镇集聚带动功能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村庄整治、乡村康庄公路、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等工程建设,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教育、通讯和交通的发展使农民开阔了眼界,为农村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提供了便利条件。城镇第三产业不仅预期收入较高,而且提供的就业岗位较多,吸引农村劳动力由就业困难地区(产业)向就业机会较多区域(产业)转移。1991-2006年,浙江省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比重从13.1%逐年提高到22.8%,从业人员增加了185.1万人。
4.土地合理流转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普查表明,2006年浙江省土地流出户与流入户的比率为2.6:1,流入面积379.7万亩,占实际经营耕地面积的24.4%。部分市、县出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政策,对土地流出农户、流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经营大户等)、流转服务机构等进行财政扶持、资金补助,在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改变了部分农户“亦商亦农”、“亦工亦农”的兼业化状况。据省农业厅统计,2008年6月底,浙江省土地流转总面积达513.47万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25.9%,这一比例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5.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要条件。浙江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不断健全,率先建立面向农村居民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和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等制度。普查显示,2006年浙江省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户占比达到87.9%,参保人数占农村常住人口的81.5%,已实现基本普及。
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并未带来农业生产的损失。1991-2006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表明农业常住劳动力减少,并未引起农业总产出的减少。劳动力资源从收益率低的农业部门向收益率高的二、三产业部门转移,是一种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它带来两个结果:收入差距虽然引起劳动力流动,但是劳动力流动平衡城乡收入差距;由于闲置的劳动力资源得到较为充分的利用,劳动生产率提高,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资源再配置因素。
(三)浙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阶段性特征
浙江省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较为宽广,劳动力分流速度较快,妇女劳动力从业比重较大,农村劳动力兼业化程度较高,就业方式日益呈现多元化,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基本一致。
1.劳动力资源就业率近九成。2006年末,浙江省农村常住劳动力2262.8万人,常住农村劳动力从业人员2008.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88.8%。劳动力资源总量在200万人以上的市依次有宁波、温州、台州、杭州、金华、嘉兴和绍兴。从性别构成看,女性占47.4%;从户籍构成看,在本村内的劳动力占74%,农村劳动力资源本外地比例为3:1。
2.农村劳动力已有3/4以上主要从事非农产业。在农村劳动力从业人员中,第一产业(以农业为主)的从业人员占24.1%,以非农业为主从业人员占75.9%,非农与农业从业人员之比为3:1。当前浙江多数农民的户籍、身份与其职业联系日渐疏远。在非农产业中,农村劳动力转移较为集中的六大行业依次是制造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年龄不同,所从事的行业也有明显差别。目前农村50周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从事农业不到一半,尤其是30岁以下的青年更少,主要以从事非农产业为主。
3.农业生产经营户兼业率近七成。由于户籍管理制度限制和农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滞后性等原因,农村劳动力一方面积极向非农业转移就业,另一方面又离不开土地承包经营,因此出现了大量的兼业户和兼业劳动力。在浙江省608.96万农业生产经营户中,纯农业户占29%、农、林、牧、渔业兼业户占3%,而非农业兼业户占68%。
4.妇女是农村经济生活的重要力量。农村从业人员中男女性别比例分别为54.8%和45.2%。在从事行业中,不同性别有明显差别。女性在一产、二产、三产的劳动力比重分别占48.2%、45.2%、42.0%,妇女在一产中的从业比例高于二产和三产,农村妇女承担着种植业、畜牧业的主要任务。男性外出以第二产业为主体,而女性外出以第三产业为主。
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密切关联。根据相关系数的量化分析,浙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与农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84,与产业结构演进的相关系数为0.81,与城镇化水平的相关系数为0.77,与工业化水平的相关系数为0.70。反映出当前浙江省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程度紧密相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各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也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城镇化水平。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途径
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自营方式为主,但就业方式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以本乡从业为主,但已开始流动,出县、出省作业的劳动力逐渐增多。
1.在乡务工。2006年,浙江省农村劳动力在乡务工总数为752万人,其中杭州和宁波农村劳动力在乡务工总数均超百万,台州农村劳动力在乡务工总数近百万(98.5万人);其次是绍兴、嘉兴、温州、金华、湖州,农村劳动力在乡务工总数均超过50万人。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依然是转移就业的主渠道,家庭户在乡务工、家庭雇工、外出务工和集体户的综合务工率(打工农民/农业总劳动力)达到79.3%。
2.外出创业。2006年,劳动力外出转移率为19.8%,总规模有397.6万人。出县、出省的主要是21-40周岁的青壮年,约占三分之二。从目的地分布看,在县域范围内占四成,县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就业的各占二成左右。八成以上农村外出人员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等四大领域。分地区看,外出劳动力较多、总量超过40万的依次为温州、台州、金华、绍兴、杭州和衢州;农村劳动力在省外国内创业总量72万人,其中温州人和台州人占浙江省一半;国外4.2万人,其中侨乡温州和丽水两市农村劳动力在国外的人数占浙江省77.8%。
3.家庭经营。农村是剩余劳动力的发源地,也是剩余劳动的吸收器。“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为特色的乡村工业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就业。2006年,浙江省家庭经营二、三产业342万人,其中雇工经营的29.3万户,家庭帮工26万人。沿海的甬、台、温农村家庭经营较为集中,占浙江省从业人员的一半;其次是杭州、绍兴、金华三市农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均分别为34万人、33万人和32万人。
4.离村就职。农村居民的教育学历越高,向城市转移就业的预期收入就越高。2006年,浙江省农村劳动力在公共部门就业的总数有14.7万人,占浙江省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总量的1.3%。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经济发展产生三个方面的积极影响。一是迁移到城市和发达地区的部分劳动力和人力资本得以充分利用,其收入水平提高。二是迁移劳动力抑制了城市和发达地区工资过快增长,使其经济保持低成本竞争力。三是乡村和不发达地区过剩劳动力转移后,劳动生产率提高,土地逐步规模化经营。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的问题
当前,浙江省农业劳动力总体素质偏低,组织化程度不高,规模不经济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传统模式也提出了挑战。
1.农业生产规模不经济,就业结构演进落后于产业结构。2007年,全国、浙江省分别以占总劳动力40.8%、20.4%的农业劳动力仅创造11.3%、5.3%的GDP,农业生产规模不经济,分散经营给农产品安全监管、品牌创建、农技推广带来难度。从普查结果看,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常住从业劳动力数量485万人,而从事农业生产6个月以上只有241.9万人,比重不到一半,农业劳动力还有50%的转移空间。农闲时间较多,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内在要求。与人均4000-10000美元发展阶段国家的就业结构比较,全国、浙江省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比巴西、马来西亚、墨西哥、波兰等国家低20个百分点以上。就业结构滞后于产业结构的原因,既有传统工业化模式的原因,也有人口快速增长的原因。在生产领域尚未拓展的情况下,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劳动力在产业间重新配置需要一个过程,新兴产业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适应新兴产业的需要也需要一个过程。就业结构滞后于产业结构的状况,加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
2.农村工业化外部不经济,城市化进程落后于工业化进程。农村工业进一步发展受到供水、供电、物流运输等方面的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限制,吸引人才的生活居住环境、就学、就医等保障不足,工业“三废”无法规模化、低成本治理,外部不经济日趋严重。在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强化阶段,农村工业处在调整转型的艰难时期。分散型经济发展模式将使劳动生产率和土地利用率的劣势转化成国际产业竞争的劣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城镇化进程相关程度较低。当前浙江省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94.7%,农村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的比重达75.9%,但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57.2%。城市化水平大大落后于工业化水平,影响服务业的发展,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居民身份差异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迁移增加了成本,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近年来,浙江省农民农外收入比重降低的苗头值得关注。
3.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不高,影响就业能力。舒尔茨人力资本理论指出,人力资本是靠对人的投资和受教育时放弃的收入(机会成本)形成的资本。决定现代经济发展的不是空间区位、土地和自然资源,而是人的素质、技能和知识水平。人口质量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远远超过人口数量。人力资本增长的速度比一般物质资本增长的速度快得多。当前浙江农村常住劳动力以初小文化居多。从学历构成看,初中以下文化占87.6%,其中初中文化程度比重最高。全部从业人员平均就学年限仅为6.6年,非农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略高于农业从业人员,平均就学年限为7.1年,总体水平相当于初中二年级。农业劳动力年龄偏大,后继劳动力资源不足的苗头初现。年龄越大,从事农业的比例越高。按年龄分组,农业劳动力以41周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比重接近八成(78.3%)。50岁以上人群成为浙江省农业的主要劳动力,占全部农业从业人员的53%。
4.社会保障不充分,完全转移就业有后顾之忧。社会保障是制约农村劳动力实现完全转移的重要因素。目前,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关的教育、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仍然较多。失业保险主要靠农村集体承包的土地、农民自留地和开荒地(百斤地),而养老保险主要靠子女。普查表明,2006年,浙江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户占比为12.5%,参保人数仅占农村常住人口的6.6%;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得到过集体养老金的人数比例分别只有4.0%和1.9%。社会保障不充分是城镇化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程不协调的制度性原因。
5.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不高,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缺乏科学的规划和体系化、制度化的政策配套,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援助对象集中在培训部门和低收入者个人,致使农业培训与企业需求或就业岗位脱节。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缺位,缺乏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全面、及时信息。在就业制度中,政府还没有完全把农民纳入劳动就业体系,转移就业的服务缺位,呈无序状态,维权力量薄弱。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部分民工对城市怀有戒备、恐惧心理,不愿迁入城市。农民工有组织外出的比例较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及时监管。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趋势预测及若干思考
今后五年浙江省将进入人均生产总值5000-10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处在传统发展模式的临界点、一个产业转型的分水岭。从不同国家(或地区)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关系看,人均GDP5000-10000美元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的规律性变化是:随着人均国民总收入水平的提高,第一产业从业从员的比重将降到20%以下甚至低于10%;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在30%上下保持相对稳定,而第三产业成为主导,就业贡献和经济贡献都超过50%(详见表4)。在当前农业劳动力总量继续减少、农业劳动力就业不充分的条件下,我们认为未来农村劳动力将继续向二三产业转移。预计到2012年,浙江省农业劳动力比重降到10%以内,到2015年浙江省人均GDP将超过8万元人民币(按1:5的汇率折1.6万美元),农业劳动力比重降到5%左右,之后转移速度将趋缓,农村劳动力总量和农业劳动力比重将保持基本稳定。同时,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人口向城镇集中的速度将加快,城市现代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将由数量开始转向质量方面。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要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完善政策、改善服务。从需求角度看,实际上是创造就业机会和扩大就业容量的问题;从供给角度看,实际上主要是提高就业能力和职业稳定性的问题。
1.推进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经济增长决定就业机会和就业容量。一是处理好技术进步与增加就业的关系。采用节约资本的技术创新,发展吸纳劳动较多的工业部门,尤其是出口加工业。通过技术进步有效地开辟生产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相关产业的就业贡献。如IT产业。通过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使扩大生产规模的速度超过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通过科技创新,研究开拓新的生产领域,形成新的产业和行业,创造新的就业空间。二是处理好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容量的关系。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就业适应性强的传统商贸业,以及现代金融服务业、会展业、研发与技术服务业、医疗保健、文化传媒等知识型、科技型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把社区就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市建设规划,开发保洁、保安、修理、快递等岗位,培育托幼、托老、医疗、家政等“老年产业”。积极开拓农村房地产和旅游等新兴产业。三是处理好扶优扶强扶龙头与培育中小企业集群的关系。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在市场化过程中,大型企业形成一国工业体系,体现综合技术水平,反映国家竞争力、保证产业安全。中小型企业的功能主要是大量地吸纳劳动力就业,谋求社会的稳定,提供社会保障资金形成经济的竞争活力。
2.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容量。重视城镇网络格局和经济规模。一是培育新的增长极[1][1]。以国家实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为契机,优化空间布局,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要求,加快杭州、宁波、温州三大都市经济圈和浙中城市群建设,不断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二是实施强县战略。总结推广义乌强县扩权试点经验,积极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提升。引导已在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集聚,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三是优先发展中心镇。多年来,块状经济的发展自发地形成了一批具有县域经济中心功能的小城镇。由于地缘相近,农民进入小城镇比进入大中城市付出的成本要低。小城镇的发展可以把城乡两个市场更好地连接起来,带动二、三产业的发展,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从而促进农业规模效益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浙江省要在中心镇培育工作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3.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现代化是工业化的一部分。要按照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最根本的是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其中最重要的是规模化。一要加强农村产业基础体系建设。把高效生态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提高农业专业化生产水平。加大农田水利、电力、供水、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粮食生产,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在农村建立农技推广站、林业站、文化站、农业信息服务网等农业服务体系,增加农村的就业机会,以实现一部分富余劳动力自我吸收。二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乡村在地理上的集中,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的同时,使土地资源适应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需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农村金融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取消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由行业收入水平和工作机会自动调节农村劳动力迁移的方向,从身份认同转向契约认同。要真正解决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亦工亦农的不稳定状态,使其顺利实现稳定的非农职业化转移。三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支持。改善教育、卫生条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城农村劳动力的失业要逐渐纳入政府失业保险系列、城乡统筹,促进城乡社会稳定。
4.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积极扩大就业。要处理好物质资本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的关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城乡统筹的就业机制。一是加大教育投资,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教育投资是人力资本投资的主体,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资本积累的重点应当从物质资本的积累转向人力资本的积累。要从学校教育入手,在农村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阶段开设相应的职业生涯教育课程,使农村青年劳动力尽早形成职业意识。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以高等农业院校为支撑,建立健全由普通高校、职业学校以及农民职能技能培训中心等多层次的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合理规划和利用教育培训资源,以国家职业标准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养企业和社会需要的劳动者。二要建立政府-学校-企业相互配合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机制,着重提高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协同学校、企业,共同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划,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开发体系。结合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训、文化培训和职业教育,增强职业基本技能。采取政府采购、民间办学等形式,企业的在职培训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脱产培训相结合,严把职业能力鉴定考试关。完善就业准入制度,由政府主导,与产业界、学术界共同制定职业技术标准,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沟通能力、职业意识、基础学习能力、商务礼仪等素质和就业能力。三要发挥企业工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把企业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援助对象,鼓励企业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导入“实务-教育连接型实践训练系统”,加强企业实习与职业培训联系,确定一批企业实习基地,政府对接受实习生的企业,结合企业规模给予一定的培训(实习)经费补助。行业协会要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劳资关系和谐。四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转移就业的稳定性。各地要因地制宜地设立一站式就业服务中心、雇用-能力开发中心,加强职业信息服务工作,逐步形成包括信息发布、企业实习、政策咨询、个人设计职业生涯规划在内的社会化就业信息服务网。针对青年、老龄者和非全日制妇女提供适合的就业信息、培训机会和就业岗位。使企业、学校、培训机构和政府部门携手,共同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