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三农科教网 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

三农科教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科教信息

从五个方面推进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发展

时间:2009-12-08 来源:  作者:
作者: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 白金明

  发展农民教育事业,提高农民素质,对于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都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连续5个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为落实中央要求,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从统筹提高农民务农与务工技能、促进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出发,大范围实施了绿色证书培训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大力培育专业农民和产业工人,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这里,我结合我个人的一些思考,就如何促进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发展谈几点想法:

  一是要丰富农民教育培训内容,适应农民培训需求多样化。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区域特点多样,农业生产规模、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和农民素质各不相同。农民个体发展也不平衡,有各类规模种养大户、农民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也有文化水平偏低、科学种养知识缺乏的农户,对他们的培训不能一刀切,一份教材,一个模式。农民培训要符合实际,解决农民生产、就业中的实际问题,必须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不同层次农民的不同需求,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才能真正收到实效、受到欢迎。

  二是要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推进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多元化。农业部门既要发挥好在农民培训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和主导地位,又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善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社会各类资源开展培训工作。阳光工程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2008年阳光工程认定的培训机构中,从性质上看,公办的占53.81%,民办的占46.19%;从部门上分,农业部门的占21.07%,劳动部门的占35.19%,教育部门的占24.80%,其他部门的占18.94%;正是有了各方面的参与,阳光工程才能取得巨大成效,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三是要积极创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保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公开化。所有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知情权,引导农民发挥好教育培训工作的建议权、监督权,真正把农民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作为检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唯一标准。

  四是积极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立法探索,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当前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存在事随人走、事随项目走的现象,随意性大,不确定性因素多。要善于把握时机,努力变机制为体制,变办法为法规,将农民培训项目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通过法律形式为农民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资金投入、培训机构、农民接受教育培训的权益等提供稳定、可靠和持续的保障。

  五是不断调整农民培训工作的方向和重点,适应形势的新变化。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发展变化较快,相应地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变化也比较快。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关注和切实把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变化,及时调整工作内容和重点。当前,我们应当密切关注返乡农民工的需求,切实抓好面向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技能,顺利实现再就业。同时,要充分认识这次农民工返乡中蕴藏的巨大机遇,紧紧抓住这一重点人群,对其开展创业技能和农业种养知识培训,能够为农业农村发展留下一批年龄较轻、素质较高、现代意识较强的劳动力,及时充实我国农村劳动力总量,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为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