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08年新增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为了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做好2008年黑龙江省新增农村沼气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中央投资建设任务,充分发挥投资效益,1月6日在省农委召开全省2008年新增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省农委副主任韩贵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韩贵清指出,我们当前必须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新增农村沼气项目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今年,将重点办好‘水、电、路、气、房’五件实事,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增加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投资,扩大秸秆固化、气化试点范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金融危机给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栗战书省长强调指出:“加快发展农村新能源既是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有效办法,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抓住国家重视和支持农村能源建设的机遇不放,乘势而上,将明年确定为农村新能源项目推进年,以实施大型沼气、秸秆固化和气化集中供气等项目为重点,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速新技术开发应用,全力推进农村新能源建设加快发展。”
韩贵清要求,各项目县(市、区)要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强化措施,加快推进新增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二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要抓好项目农户的落实,要抓好建设物资的落实,要抓好施工队伍的落实;三要严格管理,确保质量,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要实行项目周报制和督导制;四要强化奖惩措施,加快建设进度。
韩贵清最后强调,要严肃纪律,强化对新增农村沼气项目的监管,各项目县(市、区)要自觉接受检查监督并做好自查工作,省农委将定期在有关网站和简报上公布各地最新进展情况。
会议由省农委发展计划处处长李庆林主持。
省农村能源办主任鄂佐星传达了杜家毫副省长在全省推进落实中央投资项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农委科教处高瑞宽副处长传达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2008年新增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紧急通知》精神。
会上,省农委韩贵清副主任与项目县(市、区)领导签订农村沼气项目《责任书》。
承担2008年新增农村沼气项目的萝北县、林甸县、望奎县、龙江县、桦南县、肇东市、克东县、密山市、哈尔滨市道里区、肇州县、鸡西市梨树区、巴彦县、东宁县、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依安县、佳木斯市郊区、桦川县、安达市、尚志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副市长、副区长)、农委主任及有关新闻单位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