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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户一策”帮扶低收入农户

时间:2009-12-08 来源:  作者:

作者:李庆国;李锐

(记者 李庆国 李锐)4月9日,记者从当日召开的北京市共同致富行动计划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将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共同致富行动计划”。“行动”按照发展产业、安置就业、整村推进、分户指导的原则,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培养一批精通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技术能人,让每一个低收入农户至少有一个懂得一方面技术的“明白人”,为低收入农户增收奠定基础。

  据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以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500元为界,低于4500元的京郊农村低收入群体约为19.8万户,分布在全市13个区县、187个乡镇。此次帮扶措施的主要对象是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500元、具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扶持对象确定后原则上三年不变,对已实现稳定增收的低收入农户,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实现2009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到2015年占农户总数20%的相对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翻一番,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的目标。

  据了解,北京市在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基础上,采取“一户一策”的方式确定帮扶措施。

  一是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将有条件发展设施农业的低收入农户纳入百村万户一户一棚援助型设施农业推进工程,通过种子、种苗、农资、农机等实物补助,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鼓励农业经营专业户、农村能人、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通过提供种子种苗和种禽种畜、传授种养技术、扩大农产品销售等多种形式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

  二是促进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按照市级相关政策,建立统一的城乡就业失业管理制度,优先将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纳入培训范围,享受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用工,并落实好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补贴、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标准社保待遇等政策。政府购买和新开发的农村公益性就业岗位、乡镇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户劳动力就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工资标准。

  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大力支持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鼓励金融机构为低收入农户发放小额贷款,鼓励担保公司、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其他个人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低收入农户使用小额信贷的,给予贴息支持。

  四是广开增收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区县以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确保低收入农户土地收益逐年有所增加。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优势,带动低收入农户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

  五是实施整村推进。对低收入农户比较集中的村(低收入户数量达到100户或者达到农户总数的40%),建立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吸纳当地农民就业。继续实施低收入村“十百千产业致富工程”,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居住条件、扶持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多种形式,实现低收入村整体致富。对整村搬迁的,加大搬迁后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六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参加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县适当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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