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全文)
新华网台中电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22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中签署《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全文如下:
为保障海峡两岸农业生产安全与人民健康,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与目标
双方同意本着互信互惠原则,在科学务实的基础上,加强检疫检验合作与交流,协商解决农产品(含饲料)贸易中的检疫检验问题,防范动植物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业务交流
双方同意建立业务会商、研讨、互访、考察及技术合作机制。必要时,可成立工作小组开展检疫检验专项领域技术合作研究。
三、讯息查询
(一)双方同意提供检疫检验规定、标准、程序等讯息查询,并给予必要协助。
(二)双方同意加强农药及动物用药残留等安全卫生标准交流,协调处理标准差异问题。
四、证明文件核查
双方同意建立检疫检验证明文件核查及确认机制,防范伪造、假冒证书行为。